
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於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「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,規定「網路零售業」出貨給消費者時,須符合包裝材料及方式規範。
🎯管制對象
✅以網站讓消費者下訂單再出貨給消費者之網際網路零售業者
❌不包括透過網路之個人賣家(C2C)消費交易模式
🎯包裝材料
❌不得使用含聚氯乙烯(PVC)材質
👌紙類包材須添加回收紙混合率90%以上
👌塑膠類包材須添加再生料摻配比率25%以上
※溫馨小提醒:採購包裝材料前,應請供應商提供證明文件,包含廠商聲明文件(再生料來源購買證明及製成添加比例資料)或第三方驗證單位證明文件
希望網購消費能在出貨時從源頭減少包裝材使用,不僅減少資源浪費、降低環境負擔,也能降低消費者處理包材廢棄物的困擾。